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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省教育廳公布了2011年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實施意見。今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體檢不再測乙肝項目。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認定范圍為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包括:各級各類學校已取得教師資格擬申請其他等次教師資格申請人員;201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他符合《教師法》規定學力條件的人員。
實施意見規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關於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和《關於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及操作規程》的規定,組織體格檢查。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從2011年開始,我省教師資格認定不再測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