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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教委下發了《關於做好我市中小學2011年寒假期間和春季開學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學不得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補習班,初高中畢業班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可適當進行課程補習。學校各項收費要經過公示。
禁止中小學利用寒假舉辦補習班市教委要求,所有公辦中小學不得利用節假日組織學生收費補課;中小學不得擅自將校捨出借給民辦學校,不得和社會培訓機構以聯辦形式舉辦各種收費的補習班、奧數班、特長班、藝術班等。各中小學嚴禁組織任何類似招生選拔提高性質的集訓、競賽和冬令營活動。嚴禁利用校外教育機構現有的場館及設施組織或變相組織文化課補習。初中和高中畢業班在保證學生假期休息、不增加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自願的前提下,可適當進行課程補習。
嚴格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各校要嚴格執行《關於規范我市普通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中的各項規定。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盈利原則,應『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不得在學生繳納學費時合並收取,不得從中牟利。嚴禁在文件規定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以外再自行增加項目,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收費。
中小學要執行收費『公示制』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等各項規范教育收費的制度,做到先公示、後收費。凡未經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費。學校收費要給家長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訂購消費實行政府采購2011年各中小學訂購校服一律實行政府采購,要納入政府采購序列,嚴禁學校私自與企業訂購校服。嚴格控制每生訂購校服的套數,各區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采購辦統一組織實施,據實收取,據實結算。
教育部門將開展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各區縣教育局要組織相關人員在寒假期間和春季開學初,對全區中小學普遍進行規范教育收費和禁止假期補課的專項檢查。市教委將組織相關處室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中小學規范教育收費和禁止假期補課情況進行抽查,並將抽查情況及時向有關區縣教育局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