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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上海市教委上周末發布《上海市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據悉,市教委將加強上海生源免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委托市教育人纔交流服務中心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並記入人事檔案。
上海市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在本市中小學校任教,履行國家義務。本市鼓勵畢業生到本市遠郊和薄弱學校任教。市教委將會同各區(縣)教育局組織中小學校與免費師范生進行雙向選擇,召開專場招聘活動,通過上海市教育人纔交流服務中心的網站及時發布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和免費師范畢業生信息。
免費師范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後,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未能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市教委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本市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任教。
根據規定,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規定的服務期內,由市和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二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
據悉,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免費師范生必須在畢業工作後至少任教10年,其中包含兩年戶籍所在地的農村或郊縣服務經歷。市教委將加強上海生源免費師范生的履約管理,委托市教育人纔交流服務中心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並記入人事檔案。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任教服務期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如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