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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1年度本市各級機關公開招考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招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8日至1993年3月28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3月28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面向優秀村乾部定向招錄的職位,上述(2)、(7)項條件可適當放寬,具體見《招考簡章》。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且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招考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從2011年3月21日開始,通過天津人事信息網(www.tjpnet.gov.cn)和天津人事考試網(www.tjkpzx.com)查詢。
三、報名和繳費的方式、時間及相關事項
考試報名和繳費均在網上進行。
網址:gwybm.tjpnet.gov.cn
報名時間為2011年3月28日8:00至4月2日18:00。
繳費時間為2011年3月28日8:00至4月4日18:00。
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之比低於3:1的不能開考,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調減招考計劃。報考上述職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職位。
改報時間為2011年4月6日9:00至16:00。
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四、考試科目、時間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面試為結構化面談或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專業考試。
筆試時間:2011年4月24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准考證下載時間:2011年4月20日8:00至4月23日18:00。
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5月10日,報考人員可到本人所報考單位或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職位招考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考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前,進入面試的人選需持報考資格證書原件、所在單位或學校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畢業生報名推薦表)、報名表等材料到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時間:2011年5月28日至5月29日。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佔50%。具體為:考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其中進行專業考試的,面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按百分制6:4的比例合成。
招錄機關根據實際需要,可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
面向優秀村乾部定向招錄職位的考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單獨組織實施,具體詳見《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