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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前夕,福建省泉州市一些幼兒家長反映,同屬泉州市藍天幼教集團旗下的泉州市豐澤區藍天幼兒園、泉州市第三幼兒園及南安市洪瀨第二中心幼兒園,借『六一』之名向家長發動捐款,並將寫有捐款名單的大紅紙張貼在教室牆壁上『公示』。
據了解,捐款家長中,多則上千元,少則三五百元。『捐款多少要張榜,很容易導致孩子產生攀比心理。做家長的都很糾結,捐少了會讓孩子難堪,不捐更怕孩子會被區別對待。』一些家長認為,『六一』節不該成為變相收費的幌子。
對此,泉州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和福建省關於治理教育亂收費的相關文件精神,社會人士向幼兒園捐資助學,這是可以的。但幼兒園借『六一』節搞活動的名義,向家長發動捐款則是明文禁止的。
泉州市第三幼兒園所在的鯉城區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其實早在5月16日,區教育局就下發通知,重申各學校、幼兒園嚴禁以『六一』節為名,違規向家長、學生收取捐款。而且,通知要求各學校、幼兒園不能以發放邀請函等形式變相募捐,已經募捐的要全額退還學生。南安市教育局同樣表示,5月20日,教育局就此事專門召集過專題會議,強調『堅決禁止借「六一」之名亂收費』。此外,5月25日上午,豐澤區教育局已經通知藍天幼兒園,將捐款全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