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濱海新區大港檢察院受理一起盜竊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系某高校畢業女大學生,在校期間即入黨。劉某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加入『失業大軍』,好逸惡勞的思想使她將手伸向了身邊的朋友。 劉某和本案的被害人趙某某系朋友,劉某曾多次在趙某某家留宿。她發現趙某某在2010年12月份購買了一臺戴爾筆記本電腦,私欲膨脹下想據為己有。劉某決定創造出一個趙某某不在家的機會,然後入室盜竊筆記本電腦。2010年1月16日,劉某給趙某某打電話稱晚上要請趙某某吃飯,二人相約在商場見面。二人見面後,劉某將趙某某帶到一個朋友的店裡聊天,然後借故離開。劉某搭乘出租車後立即趕到趙某某家,並向出租車司機謊稱自己出門沒帶鑰匙,讓司機把門撞開。正巧趙某某出門忘了關防盜門,僅鎖了木門,出租車司機於是把門撞開。劉某讓司機離開後,自己走到臥室中將戴爾筆記本電腦盜走,然後打車去了自己經常住的某賓館,將該筆記本電腦寄存在前臺。完事後,劉某若無其事地回到朋友的店中,繼續跟趙某某嘮嗑。
趙某某回到家中後,發現筆記本電腦被盜,當即報警。辦案民警詢問在場人員,發現劉某有重大嫌疑。經訊問後,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現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析案】該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本科畢業,在學期間即加入中國共產黨。但對物質的追求使她將黑手伸向了自己的朋友。本案反映了幾個問題:其一、大學畢業即失業的現象越來越多,如果沒有正確定位自己的求職方向,容易心理失衡;其二、部分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錯誤定位『盜竊』朋友和親屬的行為是『拿』,青少年需要提昇自身的法律意識,避免被物欲衝昏了頭;其三、部分青少年道德意識薄弱,沒有道德的約束,鋌而走險、撕破臉皮『拿』走親朋好友貴重財物的案件近年來並不少見。
本案的劉某,正是在失業壓力、物欲衝擊和道德、法律意識雙薄弱的情況下,犯下令她一輩子追悔莫及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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