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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如何填報高級中等學校志願?
考生填報的志願是各類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報考各類高級中等學校的學生須按招生簡章和志願表填寫說明填寫由市中招辦統一印制的志願表。志願表設置五年制高職院校和職業教育人纔培養模式改革試驗班志願、普通高中(含藝體類高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和其他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四個志願欄。考生填報志願時先填寫志願類別,考生選擇志願類別不受限制。每類志願可按規定填寫若乾志願學校(專業)。
未被五年制高職院校和職業教育人纔培養模式改革試驗班錄取的,不影響其他類別學校錄取;未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不影響其他類別學校錄取;未被“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錄取的,不影響其他中等職業學校錄取。
在津參加學業考試的外省市學生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不得參加五年制高職院校和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可填報職業教育人纔培養模式改革試驗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其他普通中專學校、職業高中學校、技工學校等志願。
考生填報志願在學業考試成績發布後,由報名學校統一組織進行。
5、對報考市重點高中考生的學業考查成績有何要求?
根據市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2011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說明〉的通知》(津教委中〔2011〕1號)文件精神,天津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參加學業考試、學業考查並取得初中畢業資格後,方可參加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報考市重點高中的考生,在市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4個科目中,至少有2個科目的成績達到“良好”標准,其他科目達到合格標准;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全部達到“合格”標准。報考其他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類學校的考生,市級考查和區縣級考查科目的成績達到“合格”標准。
6、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如何確定昇學成績相同考生的錄取順序?
天津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昇學成績相同時,確定其錄取順序的辦法是:首先比較其是否現役軍人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是否2010-2011學年度區縣級三好學生或區縣級優秀學生乾部,如是則錄取優先;如情況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基礎學科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的高低,成績之和高者錄取優先;如成績相同,再比較其志願順序的先後,志願順序靠前者錄取優先。
7、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優待對象在昇學中有哪些加分規定?
凡符合昇學加分條件,又符合昇學優待條件的,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昇學加分或昇學優待。
具體規定是:
⑴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在昇學時給予加分
2010至2011學年度評選出的市級三好學生、市級優秀學生乾部,2010年評選出的“學雷鋒、樹美德、做新人”先進個人,在昇學總成績中加5分。
⑵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昇學優待
①烈士子女在昇學時降20分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昇學時降10分錄取。②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昇學時降20分錄取。③各類高級中等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對現役軍人子女優先錄取。④凡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參加天津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⑶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歸僑子女等在昇學中給予加分
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子女,歸僑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援藏、援疆人員在藏、在疆工作期間其子女,來津高層次留學人纔其隨歸子女(在國外學習5年以上,回國後在3年內參加學業考試),在昇學總成績中加5分。
8、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錄取原則及辦法是什麼?
藝術、體育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依據招生計劃、考生志願、考生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⑴美術高中錄取辦法:考生專業考試、文化考試成績之和作為錄取分數。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照錄取分數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⑵普通中專、職業高中錄取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確定文化考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文化考試上線的考生中,依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按照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擇優錄取。
技工學校錄取與普通中專、職業高中的錄取辦法相同。
凡沒有按規定經所在學校、區縣中招辦審核同意報名的學生,各招生學校不予錄取。未被藝術、體育類招生學校錄取的天津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可按其學業考試成績和所填報的其他志願參加天津高級中等學校統一錄取。
9、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是怎樣規定的?
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制度是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相伴而生的配套政策。天津經過3年的實踐證明,建立這項制度有利於改進招生考試方式,有利於發揮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的導向作用,有利於逐步改變以昇學考試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標准的做法,使教育教學工作更加符合素質教育要求,有利於通過制度創新,抑制初中擇校現象的蔓延,帶動區域內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目前,這項制度不僅寫入《教育部關於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教基二[2010]3號),而且作為抑制“擇校”的重要措施,寫入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
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在區屬市級重點中學范圍內進行,承擔實驗任務的學校是區屬市級重點中學。根據市教委《2011年天津市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津教委〔2011〕57號),2011年天津將繼續推進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制度改革,今年指標分配比例為實驗校高中招生總計劃中的計劃生計劃的30%,從今年開始,指標生降分錄取幅度提高到20分。指標生的推薦選拔過程是在初中學校進行的。按此文件要求,各初中學校建立了嚴格的組織、推薦、選拔、公示、監督程序。
根據市教委《關於高中指標生享受降分錄取政策的通知》(津教委〔2011〕85號)精神,凡取得指標生資格,並按指標生志願填報要求將志願填寫在志願表指定位置的考生,享受降20分錄取政策,而且按《關於繼續執行〈對應屆初中畢業生中的優秀生在昇學中給予加分的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津教委〔2011〕33號)精神,由考生本人選擇,只能享受一項昇學加分或昇學優待的規定,相應扣除其他加分分數。指標生在其他類別學校錄取時,則享受其他加分項目的加分分數錄取。
10、今年南開中學等學校創新實驗班報名條件是什麼?
南開中學拔尖創新人纔培養項目實驗班報名條件為: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且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奧林匹克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競賽獲獎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均可報名。
天津一中理科創新型人纔培養項目實驗班報名條件為: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且在初中階段參加市級數學、物理、化學競賽中獲獎者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天津市信息學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競賽獲獎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均可報名。
實驗中學求是——科技創新實驗班報名條件為: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且在初中階段參加天津市(或市級以上)科技創新大賽和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一、二、三等獎者及市教委、市科委認可的同級別科學類比賽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均可報名。
11、今年天津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報名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1)體育特長生: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在初中學段獲全國中學生體育競賽前八名、市級體育競賽前六名、區縣級體育競賽前三名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其中報考球類項目的學生,籃球、排球項目:原則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女生身高168cm以上;其他球類項目:原則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均可報考。(2)藝術特長生: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參加天津2010至2011學年中學藝術特長生考核認定,取得市教委頒發的《天津市中學藝術特長生證書》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均可報考。(3)科技特長生:符合2011年天津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條件,並且在下列市級以上科技活動或競賽中獲獎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均可報考。①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初中組一、二等獎獲得者;②全國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