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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編制規劃為先導以完善標准為基礎以重大項目為抓手深入推進規劃綱要貫徹落實
發展規劃司
教育規劃綱要頒布實施一年來,發展規劃司按照教育部黨組的部署和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緊緊圍繞編制規劃、完善標准、落實項目、推進改革等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為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教育規劃綱要貫徹落實情況
(一)認真編制有關規劃。一是修改完善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將規劃重點放到深化改革、健全教育體系和制度、優化人纔培養結構、提昇教育質量、更好地服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方面。二是配合國家發改委做好《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2011—2015年)》編制工作,將免費義務教育以及學前到高中階段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是修改完善《民辦教育專題規劃》。重點提出落實民辦教育的戰略地位、促進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享有平等法律地位、清理民辦教育歧視政策、回應難點熱點問題等方面的思路和舉措。四是印發了《關於“十二五”期間加強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的意見》,部署各地啟動“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編制和項目儲備庫建設工作。五是研究制定《教育部關於“十二五”期間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明確“十二五”期間高校設置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基本政策等。六是組織直屬高校編制“十二五”基本建設規劃。
(二)完善學校建設標准體系。完成了《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准》編制工作,已報送有關部門審定。組織編制《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建設標准》和《幼兒園建設標准》。成立“學校建設標准國家研究中心”。組織召開幼兒園建設國際研討會,成立職業院校(園區)建設專家組,加強對學校建設的服務和指導。
(三)大力推進教育體制改革。一是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開展民辦教育專題調研,形成了《當前我國民辦教育的突出問題與對策思路》調研報告,集中梳理了當前制約民辦教育發展、社會反映強烈的十大問題,提出了解決思路和辦法,並研究起草了擬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乾意見》。二是深化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推動建立“政府履行職責、市場提供服務、學校自主選擇、行業自律管理、部門依法監管”的新型高校後勤保障體系。籌備成立中國教育後勤協會,推動實行高校後勤專業化管理。三是積極支持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深入推進高等學校與科研機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試點工作,促進高校與科研院所科教資源共享,聯合培養高層次拔尖創新人纔。2011年安排專項博士生招生計劃562人,比上年增長75%。
(四)推動落實教育重大項目。一是會同國家發改委和部內有關司局,啟動實施中西部地區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和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捨試點項目兩項工程。從2010年10月開始實施,兩年共安排40億元。同時,要求各地編制“十二五”期間兩個項目的建設規劃。二是加快了《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項目方案》(2008—2012年)的實施進程,在國家發改委支持下,提前一年下達完畢投資計劃,並將中央預算內投資從37億元增加到47億元,建設學校從1160所增加到1182所。
(五)不斷優化高等教育結構。一是努力縮小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區域差距。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2011年安排“協作計劃”15萬人,面向河南、山西、貴州、甘肅、安徽、廣西、雲南、內蒙古等8個中西部省份招生。調減錄取率較高的6個省份面向本地的生源計劃約2.1萬人,增投到中西部地區。兩項措施使8個中西部省份高考錄取率超過60%。二是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2011年安排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14.9萬人,佔碩士研究生招生總規模的30%,比2010年提高5個百分點。三是優化高等學校類型結構。支持民辦高等教育發展,2011年批准了17所民辦學校昇格為本科學校,14所獨立學院轉設為獨立設置民辦本科學校。支持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完成了2011年度省級人民政府審批的66所高等職業學校備案工作。大力促進和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批准設置5所公辦幼兒師專。
(六)加強教育統計工作。一是改革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制度,在教育事業統計內容上增加教育公平、教育質量等相關指標;在統計報表體系結構上,將原來7套相互獨立的統計報表整合為一套報表。二是修訂了教育統計監測與評價指標體系,形成了4個方面65個指標的體系框架。
(七)做好教育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部黨組加強教育防災減災的要求,先後啟動了玉樹地震Ⅰ級響應、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Ⅱ級響應,開展了應急救災工作。開展了2010年夏季大范圍洪澇災害、雲南盈江地震、貴州望謨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繼續推進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轉移復學和災後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