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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半年重點工作
下半年,我們將繼續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教育規劃綱要各項工作貫徹落實。
(一)做好有關教育規劃的編制發布工作。出臺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和民辦教育專題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規劃,積極啟動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繼續完善“十二五”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和項目儲備庫建設,指導地方編制出臺本地區“十二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組織直屬高校編制出臺“十二五”基本建設規劃。
(二)加強和改善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工作。開展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管理專項督查,督促各地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開展博士生招生計劃專項調研,提出改善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的工作措施。按照“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辦出特色”的工作方針,研究提出2012年全國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安排思路。
(三)積極推動落實教育重大項目。加快制定國家教育扶貧工程總體方案,做好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扶貧攻堅工作。切實抓好中西部地區農村學前教育推進工程、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捨試點項目和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並編制好“十二五”建設規劃。制定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准化建設指導意見。
(四)繼續推進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制定支持政策,加強調研指導,做好由發展規劃司牽頭的高等學校分類指導、分類管理試點等13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項目有關工作,總結試點經驗,及時交流推廣。
(五)完善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乾意見》,堅持“大力支持發展,著力提高質量,促進改革創新,依法規范管理”的民辦教育工作思路,積極營造有利於民辦教育發展的良好環境。開展完善獨立學院管理和運行機制的相關工作。積極籌備“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
(六)進一步加強教育統計工作。研究制定《教育統計工作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加強對教育統計工作的指導。研究制定統計信息標准,加快教育統計信息化建設,開發統計信息系統和教育決策支持服務系統。
(七)規范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研究制定《教育部直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規定》,促進建設項目高效、安全、廉潔運行。
(八)加強教育防災減災工作。研究起草《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強教育系統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繼續加強對玉樹、舟曲等地區災害重建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九)繼續推進高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學生食堂工作的意見》,推動構建學生食堂長效運行機制。
(十)加強教育重大問題研究。加強為教育決策提供支持的研究機構建設,做好教育部與北京大學等高校共同建設5個“教育規劃與戰略研究中心”的有關工作,推動教育與經濟社會、文化、人口發展等基礎性、前瞻性問題研究,加強教育重大問題專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