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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送回老家?
上學期末,衡岐峰看著學校的學生數量逐漸減少,從1000多人降到了800人左右。他算了一筆賬,一所打工子弟學校學生的學費一年1200元,房租每年16萬左右,35名老師工資一年為70萬左右,再加上5輛校車的以及其他花銷,每年學校創辦人的盈餘在7萬元左右。
在租了學校的場地後,衡岐峰曾自建了一些房屋,添置了計算機和活動室,衡岐峰站在樓前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煙:“這回學校沒了,學生沒了去處,這些年輕的老師們也得告別講臺。”
“我們是教委批准的有照的民辦學校。”衡岐峰再次抬頭看了看掛在辦公室的“辦學許可證”,重復了一遍剛纔的話。“教委對於我們這些正規的民辦學校只是批准後便於統一管理。”2003年,教委對衡岐峰的學校進行審批,2004年頒發了教學許可證。
“昌平區以前一共有16所有照的民辦學校,之前已經有3所學校遇上了拆遷,其中有兩所沒有找到合適的地方辦學,學校就不存在了,現在還剩下14所。”胡明掰著手指說,現在東小口有4所學校,還有智泉學校、振興學校、新龍學校等10所學校在拆遷范圍內,涉及的學生在1萬名左右。“這裡面有一些人將孩子送回了老家,讓爺爺奶奶照看。有些人在試著尋找其他的民辦學校。”
“我的幾個老鄉怕學校沒了,孩子沒有地方上學,已經提前把孩子送回老家了。”一位老家河南的家長說,他們現在很矛盾,“把孩子送回老家上學,一是已經不適應老家的生活,還有就是我們夫妻倆就得有一個人回去照顧他,收入也會少很多,供他上學和生活都會受到影響。如果學校能繼續辦,學校附近也能做點小買賣,我們就跟著學校一起走。”
但是,衡岐峰卻一直找不到適合的辦學場地。
教委:
保證學生得到九年義務教育
放棄繼續辦學的想法幾次在衡岐峰的腦海中出現,但是他沒有停止尋找辦學場地。“我不辦學校了,可以去乾別的。但是如果學校沒了,這些孩子們怎麼辦?有的離開父母回老家,也有一部分存在著輟學的可能。”
34歲的王萍是河南人,她的孩子在昱穎學校上學。她不願意把生在北京的孩子送回河南,10歲的孩子也只隨他們回過一次老家。“我去問過附近的公辦學校,人家說沒有名額了。”王萍從老鄉那裡打聽到,如果交上個1.3萬元的贊助費,公辦校的名額就會擠出來一個。王萍非常為難,“這些錢我們拿不出來,只能搬到有民辦校的地方住下來。”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自辦學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學校取締前要做好各方面工作,將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學校繼續就讀,保證其學業不受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昌平區教委教行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並未了解到區域內有打工子弟學校面臨拆遷的情況。如果一旦出現打工子弟學校被拆遷,家長可以自行聯系其他打工子弟學校,對於在新學期前仍未找到學校的學生,教委可以介入幫助,通過向其他學校分流的方式保證學生得到九年制義務教育。
衡岐峰開始擔心,小作坊式的民辦學校會像十幾年前一樣再次出現。“很多小作坊式的學校就在一個小院子裡,教學設備不完善,條件非常艱苦,孩子也不能得到較好的教育。民辦的打工子弟學校在十幾年前就是因為農民工的進城而產生的,現在可能又會倒退回以前小作坊式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