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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目標能進能出能上能下
聘用制作為事業單位一項基本的用人制度,其主要的制度目標就是打破傳統的身份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而聘用制的基本制度目標,只有通過崗位管理這一途徑和手段纔能加以實現和完成。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人纔隊伍建設研究室主任劉霞認為,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之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崗位管理是推行聘用制的內在要求,崗位管理是聘用制的深化和具體化,二者共同體現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主體內容。
在新部署中,對事業單位關鍵崗位人員、骨乾人員,可按有關規定實行長期聘用,以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另一方面,崗位管理制度將全面實施。國家確定事業單位通用的崗位類別和等級,事業單位則按照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崗位,自主聘用人員,實現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汪玉凱分析,事業單位崗位將分為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等三類。每一類崗位又分為若乾等級,實行最高級別控制和結構比例調控,形成動態管理機制。
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將打破原有事業單位人員身份固化的束縛,旨在形成“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認為,事業單位應通過公開招聘,擴大選人用人視野,匡正選人用人風氣,嚴把人員進口關。他建議,特別應實行考試招聘的制度,公開招聘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據權威人士介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服務網絡也將逐步探索建立,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和重大項目負責人全球招聘制度也在摸索之中。按照改革時間表,到2015年,將完善相關政策規定,實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規范化。同時,在用人上,還將力推競聘上崗制度,促進優秀人纔脫穎而出,逐步實現能上能下。
人員的出口關也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點之一。受訪專家指出,需暢通事業單位的人員出口,拓展人員正常退出渠道。“聘用制的實行,在制度層面明確了工作人員能進能出,使得其正常退出成為一個規范性現象。”竹立家說,人員“出口”包含著兩個層面的問題,其一是單位對不符合崗位要求人員的解聘、退出;另一個則是人纔的自由流動,因薪酬待遇、工作預期而產生的員工“辭退”單位的情況,也將成為正常現象。“我們要拓寬辭退渠道和退出機制,最重要的一個機制就是要雙向辭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