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讓農民富起來這是一個大題目,我想從農業科技和人纔培養的角度談談我的看法。
從前年的數據看,農民收入應該是由五部分組成,一塊是城鎮務工的收入,這個收入份額不斷增加,現在已經超過40%了;還有一塊就是農村的非農業收入,這部分比較穩定,將近10%;剩下的一部分就是來自於農業的收入,佔40%多一點,還有兩部分一個是財產性收入,一個是轉移性收入。
我著重說一說農業收入部分,40%左右仍然是佔著非常大的比重。
要想通過農業的發展,使農業的部分不斷增加,我把它概括為規模富農、科技富農和政策富農。
先說規模富農。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有對農業的支持政策,我們看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其中有一個規律,我們國家現在農業在GDP中佔的份額是10%左右,發達國家在5%以下,我們這個份額也在不斷下降,原來改革開放初期在30%左右,這是一個比例數。另外是農業就業,現在農業就業在社會就業中的比重從改革開放之初的70%降到30%,還在不斷下降。城鄉居民收入的差別,它的基礎性原因就是這兩個比例,大概38%的農業勞動比例創造了10%左右的財富,它意味著什麼呢?30%多農村的勞動力分享10%的財富,它收入必然會低。農業勞動力在社會勞動力中佔的比重份額顯著的高於農業的產值在GDP中的比重,這是全世界各個國家的通病。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即便在發達國家它也有城鄉居民收入的差異,所以老百姓從來有一句話,要想富裕農民就要減少農民,道理就在這裡。
在我國這顯然是一個長期性的問題,我們現在的農業經營規模跟歐美國家沒法比,相當於歐洲的1/4,美國的1/400,相當於韓國日本的1/3左右。規模的擴大肯定需要一個歷史過程,在這樣一個背景條件下,一方面我們要積極促進勞動力的向外轉移,一方面對我們現代農業是一個挑戰,青壯年都走了,近期來看是個挑戰,但是長遠來看是有利的,所以我們讓土地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集中,有助於規模的擴大。
在短期內不可能實現經營規模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組織的方式,合作社的方式,使農民聯合起來,適應市場需求。還有一個是通過區域規模化,某一個區域集中生產一種產品的話,也有助於提高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