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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熟睡中翻身摔下宿捨床大學生成十級傷殘
福州上街大學城某高校一男生在學生公寓睡覺時,一個翻身,從1.8米高的床上摔了下來,頭部摔傷,十級傷殘。這名學生的家長認為,學校的高低床護欄只有16厘米,低於國家標准,將該校告上法院,提出10多萬元的索賠。近日,閩侯法院上街法庭對此案進行調解,雙方達成和解。
小蔡是大學城一高校2010級學生,2010年9月27日凌晨3時左右,他在就讀學校學生公寓睡覺時從高1.8米的床具上摔下。據上街法庭的承辦法官介紹,小蔡的父母與校方爭論的焦點是“學校的高低床符不符合國家標准”。小蔡的父母認為,該校的高低床護欄只有16厘米高,明顯不符合《床類主要尺寸國家標准》中關於高低床護欄高度應大於或等於20厘米的標准規定,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導致小蔡睡覺時摔傷。而校方則表示,《床類主要尺寸國家標准》只是家具行業的標准,並非國家強制性標准,所以不能說明該校采購的高低床存在不符合國家標准的問題。
上街法庭的法官多次到大學城對雙方進行調解,最後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以學校賠償小蔡5萬餘元了結此案。
小蔡從高低床墜落摔傷,並非個例。近年來,因學校高低床的問題,學生睡覺從床上摔傷的事例,已屢見不鮮。
2010年10月11日晚,湖北枝江一學生下高低床時不慎一腳踩空,腹部撞在了上鋪床頭的鐵柱上,隨後摔倒在地。後其家屬將學校告上了法院。去年11月,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學校賠償學生4.8萬元。
據媒體報道,中南醫院骨科曾一周就接診4名從高低床摔下受傷的學生。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每年都會收治三四十名從上鋪墜落受傷的大學生。
一時間,關於學校學生宿捨高低床的安全問題,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一些學生的家長希望學校能把錢用到實處,特別是對學生人身安全影響重大的高低床。如果學生宿捨的床不符合國家標准,存在安全隱患,校方有義務應立即將其撤換掉,以免學生墜傷事件再次發生。(記者涂明通訊員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