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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打工男童在保定白溝一拉杆箱廠被虐”的微博引發關注,中新網進行了跟蹤報道。目前,河北涉縣籍受虐男童小浩(化名)正在石家莊接受治療,保定市白溝新城管委會25日稱,涉嫌虐童的非法箱包廠老板李淑敏及其丈夫王志剛已被有關部門控制,審訊、固定證據及案件定性工作正在進行中。
據了解,小浩於去年7月23日被母親張梅芳送到保定市白溝白三街一家拉杆箱廠打工。這其間,他除每天遭受工作16個小時、經常吃不飽飯的非人折磨外,還多次受到老板、老板娘和其他工人的故意傷害,致使身體和精神遭受嚴重摧殘。其中,腹部、臀部及雙腿外側多處有傷口、傷痕,臉部右額受傷、右眼浮腫,腹部兩道疤痕長達12厘米。
小浩如此的遭遇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對於思想和身體都處於成長期的他來講,剛剛接觸社會就碰到了被傷害和被虐待的慘痛經歷,注定會讓他稚嫩的心靈上受到極大的創傷,而這個心理創傷的治愈注定將是個漫長的過程。
可以說在白溝童工現象已經是存在多年的公開秘密了,前幾年。類似小浩這樣的悲劇也曾有過報道。而對於僱用童工以及家庭作坊老板們種種違反勞動法的現象,當地人已經見怪不怪,熟視無睹。其實不僅是白溝,在一些地區和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非法僱用童工現象都非常的普遍,甚至愈演愈烈。只是現在他們都還沒有東窗事發,自然大家都不知道而已。
僱用童工被認為是“落後野蠻”的行為。禁止僱用童工,是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的共同要求,也是國際社會勞動立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各國法律均有禁止僱用童工的規定。我國於2002年12月1日頒布實施了新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法規中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從法律角度看,當前我國對禁止使用童工的法規是健全的。但為什麼非法僱傭童工的現象仍屢禁不止,令人深思!其實小浩的悲劇已經用事實告訴大家,非法僱傭童工現象的背後還存在諸多社會問題,而若想徹底的根除,僅靠法律是根本不行的。解決偏遠農村貧窮落後、解決失學兒童上學問題,加強社會公眾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大執法部門執法和檢查力度,這每一項都不可缺少。
歸根結底就一句話:讓每個孩子都上得起學,僱傭童工現象就永遠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