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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育部網站7日公布《學前教育督導評估暫行辦法》,提出要『建立學前教育督導評估結果通報和公布制度』。
教育部督導辦有關負責人指出,推進學前教育的快速發展已成為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戰略性任務。但目前學前教育存在『入園難、入園貴』『學前教育小學化傾向』及不規范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學前教育的發展。為此,教育部制定暫行辦法,旨在促進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切實履行發展學前教育的職責,全面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
根據暫行辦法,督導評估工作由國家教育督導團組織實施,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政府責任和部門職責,完善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等方面的情況;加大學前教育經費投入,落實各項財政支持政策,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等方面的情況;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等方面的情況;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核定並保證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落實並提高幼兒教師待遇,加強幼兒教師培養培訓等方面的情況;規范學前教育管理,有效解決『小學化』傾向等方面的情況;提高學前教育發展水平,緩解『入園難』問題及社會公眾對當地學前教育滿意程度等方面的情況。
暫行辦法提出省級要建立學前教育發展督導評估與年度監測制度。國家教育督導團撰寫全國學前教育發展情況年度監測報告,定期對省(區、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結合年度監測結果,對各省(區、市)學前教育發展狀況進行綜合分析,發布全國學前教育督導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