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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山西大同、忻州、臨汾、呂梁4市21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免費營養餐。此外,上述21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建、改建或擴建食堂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且不得個人承包。
據介紹,納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的21縣均屬集中連片貧困地區,自然、經濟條件不佳,多數農村學校地處偏遠。長期以來,偏遠農村地區的學生在吃飯、住宿等問題上缺乏保障。
20多年前,世界銀行項目外方專家曾評價興縣、臨縣、石樓、隰縣等地所在的呂梁山區“不適宜人類居住”。
山西省教育廳表示,試點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標准為每生每天3元,按學生在校200天計算,每生每年可獲600元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負擔。補助資金要足額為學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
3月21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方案》。《方案》明確縣級人民政府是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行政、責任主體。
此外,上述21個試點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建、改擴建食堂,以及設施設備配置所需資金由各縣籌措解決。與此同時,《方案》強調,試點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建、改擴建食堂一律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一律不得個人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