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津雲"客戶端 |
||
4月6日,某論壇上出現了一個舉報帖,發帖人談到在四川省安岳縣兩板橋鎮看到了一則實名舉報傳單,一位名叫秦延民的教師在傳單中舉報兩板橋鎮一學校領導王某和曾某冒領貧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對此,安岳縣教育局在其官網主頁發布上回應稱舉報『情況屬實』,並將當事人調離到其他學校任教,『給了這兩位領導嚴厲的處分』。
將王某、曾某從甲校離到乙校,就稱這是『嚴厲處分』。恕筆者愚鈍,不知這種『嚴厲處分』究竟『嚴』在何處?倘若調離也算『嚴處』,那麼眾多邊遠山村的教師可能都願受這種『處分』。
既然教育局已經查證王某、曾某冒領情況屬實,何況教育局還責令分了錢的教師及校領導每人退4500元,種種證據表明王某、曾某涉嫌違法,至少嚴重違紀已是板上釘釘的事實。根據刑法、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應以貪污論處,就當移送當地紀委或檢察院給予法紀處分,而非教育局越俎代?行政調離了事。調離僅是工作地點的變動,它與法紀處分有著性質上的截然不同。
由此,讓人不得不懷疑當地教育局在這種名為『嚴厲處分』,實則沒處分的背後,是否還存在著某些不能啟齒的東西。一是為何對違紀違法者無原則的庇護?二是難道這種冒領情況在各校呈普遍性,因而不敢捅屢子、揭『瘡疤』;三是懼怕拔出蘿卜帶出泥,危及個別領導。因而內部悄悄『消化』處理。
只是,紙能包得住火嗎?隨著事件的曝光,我們有理由相信相關責任人會真正地受到法紀的嚴懲。在此,也有必要建議當地紀檢、檢察機關對全縣各校學生補助費發放情況來個徹查。只有查出一個,處理一個,民生工程纔能真正惠及於民。
當然,此事也敲響了監管警鍾,那就是學生的補助費、營養餐已成了某些人垂涎的『唐僧肉』,總想昧著良心從中『拔毛』。因而既要完善監督機制,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家長參與監督的作用,確保補助費發放、營養餐陽光透明操作,又要真正嚴厲問責。雙管齊下,就能有效防止營養餐變餿、補助費中飽私囊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