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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材料】
廖丹是一個41歲的北京男人,一個下崗工人,一個開黑摩的拉活的人。同時,他是一個父親,一個丈夫,他的妻子幾年前患尿毒癥,每周要做3次透析,每次420元,每月5000多元。家裡的積蓄很快用光,親戚朋友那裡也借了個遍,『被逼得沒辦法了』,廖丹決定豁出去,私刻醫院公章、偽造醫院收費單據給妻子治病,『只為妻子能先不死』。4年間,他共騙取醫院的醫療費17.2萬餘元。紙終究包不住火,今年2月,廖丹被警方控制,現在,他面臨詐騙罪指控,檢方建議法庭在3年到10年間對其量刑。
當廖丹因醫藥費陷入窘境時,身邊曾有人勸他:『差不多就行了,這病沒救。』但廖丹覺得不能拋下妻子不管。他的妻子是河北人,外來人口,打工的,但廖丹把她當寶貝,不管自己多苦多難,即使知道妻子的病沒救,只要她『能先不死』,他就窮盡一個卑微男人之所能,哪怕鋌而走險。廖丹自己也患有糖尿病和肺結核,為了省錢給妻子治病,他從不去看醫生。
談談你對上述事件的看法。
【京佳參考答案】
京佳認為,總有一些違法犯罪行為讓人恨不起來,反而讓人同情和哀傷,廖丹涉嫌詐騙案即為一例。
首先,廖丹雖然涉嫌犯罪,但是,以他對病妻不離不棄,他就是一個好丈夫、真漢子。
這樣的男人犯了罪,法律不原諒,上蒼會原諒,公眾會原諒,除了原諒還有同情、哀傷和敬重——敬重他對妻子的那份責任擔當,那份做人的道義和良心。
其次,涉嫌犯罪的廖丹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而現行的醫療救助制度,需要站在公眾面前接受審判,因為它涉嫌把一個原本善良守法的公民逼上犯罪的道路。
人生在世,這病那災難免,如果一個窮人得了大病,無力負擔醫藥費怎麼辦?現行醫療救助制度並未對此作出妥善的安排。有些病人運氣夠好,比如恰巧在火車站遇到總理,比如幸運地被輿論關注而獲得救助,但是,更多窮困潦倒的病人,要麼被醫院掃地出門,要麼乾脆在家裡等死。
廖丹說『我總不能掐死她』,實際上,因為付不起醫藥費而不得不把親人掐死、淹死的事情還少嗎?幾年前,湖北省公安縣的陳正先夫婦因為治不起病,兩人捆綁在一起相擁投江,遺書上寫著『江水是我們的家』。這個縣有新農合,有特困戶救助、疾病救助制度,可是,這些千瘡百孔的制度救不了陳正先夫婦的命。
『我總不能掐死她』,短短幾個字飽含著一個窮男人的無奈、委屈、悲哀和怨憤,讓人痛徹心扉,這不只是申辯,而更像是一句控訴!
正如人們講了無數遍的那個故事:1935年冬天,美國紐約市一名老太太因偷面包被告上法庭,她需要面包喂養3個快要餓死的孫子。法庭宣判後,時任紐約市長拉瓜迪亞從旁聽席上站起來,幫助老太太支付10美元罰金,並要求在場的每個人都交50美分的罰金,理由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面包來喂養孫子的城市。
再次,法律無外乎人情,法律之上還有人性。可以設想,假如廖丹不騙取醫藥費,他的妻子可能已經病死。這相當於說,廖丹以犯罪的方式挽救了一條人命,對此,檢方、法庭該如何厘清其中的善與惡?廖丹當然應受法律制裁,但若被判實刑,他的妻子、孩子誰來照顧?
京佳認為,相關的制度性反思和改進應該從現在開始,不讓此類事件成為法律的不可承受之重,讓法律更合乎人情,更貼近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