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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一年通過實屬是幸運的。更為常見的是備考2—3年而通過司法考試的。在歷年的司法考試考生中,第二、三年報考的人數很多。也就是他們的堅韌不拔、選擇挑戰、不言放棄,纔使得國家司法考試這第一大考更顯得艱苦卓絕。
一、備考狀態的提昇與衰落
對於一個老考生,尤其是成績在340-359分的老考生來說備考要講究策略。他們的備考階段大致是2個環節組成:一是通過幾個月把自己已經跌落的法學知識和應試狀態提昇回來;二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去年基礎上有所提高。
每次考試後不論通過沒通過的考生,狀態都會急劇回落;亢奮、高昂的應試狀態復歸平和。一個考生要想把從前的應試狀態尋找回來絕非易事,只有全身心的再次投入一回。而比較讓人擔心的是,這一過程更多的是以往備考行為的重復。考生很難看出自己備考行為上的偏差、問題。這也是老考生屢試不過的原因:備考時間越長,不合理的備考行為反而更多的得到了鞏固。形成了備考時間越長、考的年頭越多、越難於通過司法考試的悖論現象。如何能夠不重蹈覆轍?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就是縮小閱讀時間,把做歷年試題作為備考的核心,養成做歷年試題的習慣,這樣就可以帶著問題去閱讀、去看相關法條(見:國家司法考試網www.bjsf.com)。但是老考生固有的備考習慣太頑固,要讓歷年真題來主宰他的備考行為,實在太難了,終將是“革命性”的突破和備考變革。
考生如果第一次通讀輔導用書用了50天的時間,第二次應該只用5-10時間,這樣纔算把書看薄。輔導用書是教材,閱讀結合歷年真題纔好歸納出核心考點。第三次翻閱輔導用書時,你看到的都應該是考點和文中的重點法條。對於有較好的法學教育背景的考生,閱讀輔導用書不是很重要。我見過沒有通讀輔導用書而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沒有見過沒做題而通過司法考試的。可見做題之重要,其實,我們所有的備考行為都要落實到題目,考試本身就是做題。
考生備考狀態的衰落曲線很陡峭,但是,提昇卻是循序漸進、極為平緩的。這也應了那句話: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呀。即便是狀元、高分選手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