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違規轉為公辦教師?
一位早已經退休的原月城中心小學校長向記者回憶說,1978年以後當地學校開始興起辦校辦工廠,月城中心小學就從大隊小學校辦工廠挖了幾個人辦了一家彩印廠,後來,大概是1982年或1983年,嚴樹珊到了中心小學校辦廠上班,嚴樹珊在中心小學校辦廠乾了一年多不到兩年的時間。
這位老校長告訴記者,他印象中,嚴樹珊在離開中心小學校辦廠後直到1990年這段時間,肯定沒有再回到中心小學的校辦廠,至於後來的情況,由於退休離開了小學,他就不清楚了。
不在學校任教,卻在檔案中留下了20多年的教齡記錄,職業身份也從民辦教師一路轉為公辦教師,嚴樹珊的資料記載中有很多疑點。
檔案顯示,嚴樹珊在1990年的時候有了“合同民辦”的身份,但記者通過網絡檢索找到了一份原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國家計委1986年聯合下發的《關於下達一九八六年從中小學民辦教師中選招公辦教師專項勞動指標的通知》,該通知中明確:“今後,各地一律不得再吸收新民辦教師,如果發現擅自吸收的,必須堅決清退,並追究領導者的責任。”
那麼,嚴樹珊為什麼又能被辦成合同民辦教師呢?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早已退休的江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乾部向記者介紹說,大概是1990年,無錫市出臺了一個地方政策,對在支持教育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負責校辦企業的民辦教師,可以優先選招為公辦教師。他分析說,當時身為校辦企業負責人的嚴樹珊可能是為了能轉為公辦教師,纔通過關系辦成了合同民辦教師。
根據從江陰市檔案局查到的材料分析,因為1993年時嚴樹珊還是合同民辦教師,1995年時成了公辦教師,而1994年的資料沒有找到,所以,嚴樹珊轉為公辦教師的時間可能是1994年,也可能是1995年。
記者從江陰市檔案局查到的無錫市原計委、人事局、教委、公安局、糧食局五部門於1994年8月聯合下發的《關於從優秀民辦教師中選招公辦教師問題的通知》中明確選招對象和基本條件,有關合同民辦教師是這樣規定的:“持有縣(市)區頒發的《合同民辦教師合同書》任教10年以上,且取得合格學歷者”。同時明確,“在支持教育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經濟效益顯著的校辦企業負責人(原為民辦教師且具有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者,可以優先選招為公辦教師。
1990年纔成為合同民辦教師並且沒有教過學的嚴樹珊,顯然既不符合選招對象和基本條件,也不具備優選條件。
至於無錫市前述五部門1995年6月下發的《關於從優秀民辦教師中選招公辦教師問題的通知》,嚴樹珊的條件更是不符合了。該通知關於選招對象和基本條件進一步明確:“1984年以前任教並持有縣(市)區頒發的《合同民辦教師合同書》,且取得合格學歷者,或1979年以前任教,取得《專業合格證書》者”。關於優選條件則規定為:“在支持教育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經濟效益顯著(年創利20萬元以上)的校辦企業負責人(原為民辦教師且曾經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上)”。
關於江陰市民辦教師轉為公辦的事情,在互聯網上還有人表示不公平。記者通過網絡檢索找到了幾篇發於2009年的帖子。帖子中講到,他們是在教育第一線兢兢業業工作了20多年的江陰市合同民辦老師,他們有國家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大多有高級職稱證書,有大專或本科的學歷,也有政府頒發的民辦合同證書。為此,他們多次呼吁,盼望有關部門能解決他們的問題。
既然可能比嚴樹珊被聘為合同民辦教師還早的那麼多人,都沒有解決公辦教師問題,那麼,嚴樹珊是如何填報的轉為公辦教師材料,有關部門又是如何審查把關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