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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觀望
聽說教育部發出收禮禁令,原本尋思著新年、春節給孩子的老師送點禮的公司職員李欣變得有些猶豫,『送的話,怕老師不敢收,自己也尷尬;不送又怕別的家長會送,自己面子上過不去。』李欣和丈夫商量再三,最終決定,再等一段時間,看看其他家長的『動靜』。
『以前是看別人都送,自己也跟著送,現在明文規定老師收禮是違規行為了,而且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那我再送禮,不是讓老師為難嗎?』李欣說,以前自己逢年過節都給老師送點禮物,有時是購物卡,有時是月餅券,還有香水之類的,『當時孩子班裡幾乎人人都送,有時候我給老師送禮也不背著孩子,甚至和孩子商量送什麼禮物好。可現在禁令都出了,我再送禮,讓孩子知道對他的影響挺不好的,萬一孩子問我「明明知道是不對的事情,為什麼還要做」,我怎麼解釋呢?』
此外,李欣覺得,收禮禁令不一定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如果別人都送,我還是得送!』她說,要是能慢慢形成大家都不送禮的風氣,那時候家長就不再為難了。
C質疑
收禮禁令兩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采訪中,絕大多數人在對收禮禁令拍手叫好的同時,更對它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效果提出質疑。
『《義務教育法》中早就明確規定「不能做有違師德的行為」「嚴禁從事有償家教」,但現實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位從事多年教育工作的專家坦言,家長給老師送禮,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況且,哪個家長也不會明目張膽、大張旗鼓地去送禮,如果當事人都不說,那規定就成了一紙空文。
『就好像「有償家教」,禁了這麼多年了,但還是治標不治本。』從事30多年教師工作的初三語文老師魏景泉表示,從市裡到區裡再到學校,各種規范師德的文件、通知發了不少,要是都按部就班地執行,根本不需要這份『禁令』。要真想剎住『送禮風』,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魏景泉認為,『八不准』中提到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高級賓館』『巧立名目突擊花錢』『不必要的開支』『有悖於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活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等詞語,都缺乏具體的衡量標准,在執行過程中不具有很實在的參考價值。要讓『八不准』真正達到預期目的,關鍵還得靠有關部門制定更多實施細則。
記者從市教委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他們尚未接到教育部『八不准』的通知,但近年來本市一直在教育系統強調廉潔紀律的要求,教育部門將加強相關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