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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通知,對2011年以來社會廣泛關注的《新財經》雜志刊登《紫金礦業之禍》等4起虛假新聞報道的調查及處理情況予以通報。並要求加大對假記者、假新聞的舉報投訴核查處理工作力度,在全社會提昇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的公信力。
2011年6月,《新財經》雜志刊登《紫金礦業之禍》。經調查,作者未深入調查和嚴格核對數據,錯將“91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分別寫成“9100萬立方米”和“500萬立方米”;此外,污水中含銅而非劇毒物質氰化鈉。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責令該刊更正致歉,消除負面影響。
2011年8月13日,《廣州日報》刊登報道《年終獎個稅計稅方式將修改避免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經調查,該報道系記者根據相關網站發布的信息采寫,未向權威部門求證,報社把關不嚴,造成嚴重失實。此虛假新聞刊發後,國內多家媒體跟進報道,致使虛假信息廣泛傳播。國家稅務總局闢謠後,廣州日報社主動及時消除負面影響,從數字報和網站撤下該稿,在報紙頭版刊登更正報道。同時,對記者、責任編輯、采訪中心值班副主任、編輯中心值班副主任、報社值班領導、報社檢查專員等相關責任人作出停職反省、扣罰獎金、責令檢討、通報批評等嚴肅處理。
2011年9月20日,上海《新聞晨報》刊登新聞報道《國家司法考試被指大面積泄題》。記者在未經采訪、核實的情況下,使用網民微博信息和網民跟帖內容,編造“在試卷四開考前2小時,已經有人獲悉了大部分考題”的新聞,發出虛假報道。上海市有關管理部門對《新聞晨報》的總編輯、分管領導、部門主任、記者等相關責任人作出撤銷職務、責令作出檢查等嚴肅處理。
2011年11月12日,《證券市場周刊》刊發新聞報道《李書福危局》。經調查,該報道中“吉利還需要向福特支付沃爾沃多年的35億美元欠債”等內容虛假,有10多處采用“知情人士”、“接近該交易的人士”等概念模糊的消息來源。失實報道發生後,《證券市場周刊》刊發致歉聲明,表示“內容嚴重失實”,並在網上刪除失實報道。該刊主辦單位已對分管領導以及《證券市場周刊》主編、副主編、編輯等5人作出嚴重警告處分,對當事記者給予留職察看處分。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依法對該刊作出警告並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以上問題,新聞出版總署重申了4點要求:進一步規范新聞媒體用人機制;進一步加強新聞媒體內部新聞采編制度建設及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聞輿論監督;進一步打擊乾擾阻撓新聞輿論監督的違法行為。
新聞總署要求,出版行政部門要將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規范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和總署《關於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乾規定》作為2012年及今後一段時期管理工作的重點,加強行政執法,加大對假記者、假新聞的舉報投訴核查處理工作力度,嚴肅查處新聞機構及新聞記者違法違規問題,開展嚴厲打擊利用新聞采訪活動進行敲詐勒索的專項行動,全面開展新聞采編人員培訓,進一步在全社會提昇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