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針對臨近高考,企業想方設法違規推銷“學府卡”等教育用品的現象,浙江省教育廳發出緊急通知,部署開展排查,並明確提出發現的問題將及時有效處置,涉及亂收費和收取好處費行為的,堅決予以清退,並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12日從浙江省教育廳了解到,近年來,由於社會需求較大,許多企業把該類卡生產視為商機,開發相關軟件,往往通過學校教師違規開展推銷活動。據了解,目前社會上銷售的“學府卡”是一種電子上網卡,持有該類卡提供的賬號密碼,就可查看有關網站的相關內容。網站的主要內容有復習備考的參考資料、志願填報信息、高校專業信息、心態測評和專業選擇測評等,視功能不同,價格從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
浙江省教育廳在通知中指出,各地教育局、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開展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工作。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包括課本、作業本、國防教育(軍訓)、愛國主義教育、體檢、伙食費。中小學校為學生首次辦理的學生證、借書證、就餐卡、校園一卡通、畢業證書等學生在校學習生活時使用或應當取得的各類證、卡,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補辦時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除向自願在校就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和補辦證、卡工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任何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用。除上述服務性項目和代收費項目外,各地、各學校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
同時,浙江省禁止教師(班主任)擅自利用自身影響力,采用引導、暗示、介紹甚至強迫等手段和方式幫助社會企業、個人推銷教育用品並從中牟利,維護教師良好社會形象。
據了解,浙江省教育廳決定要將治理違規推銷教育用品工作納入中小學校考核評價內容。並要設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主動接受公眾、家長和媒體監督,認真核查舉報投訴,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