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津雲"客戶端 |
||
武漢市淡化教師“校籍”身份,規定中小學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教滿6年,就要在區內各學校間“輪崗”流動,希望以這樣的辦法,改變上好學校難和擇校風。
以硬性的制度對教師的流動作出規定,已有一些地區做過類似的嘗試,並產生了積極的效果。如今作為省會的武漢邁出這一步,相信在改變當地教育資源分布不均衡現象方面,影響不會小。
我國不少學校、地區教育水平的持續薄弱、落後,與教育投入長期不足導致的積貧積弱大大相關。但教育的管理者、從業者是否有“均衡發展”的理念和思維,也十分重要。過去這些年,教育的問題更多出在有限投入被短視地集中分配於少數“標志性工程”“名校”上,因對照鮮明而更激起人們的強烈敏感和情緒化。
武漢教師“輪崗”制,抓住了破解愈演愈烈“擇校風”、改變延續多年的“不均衡”現狀的一條重要線索。家長們追逐名校,並非“貪慕虛名”,不為名校校捨多漂亮、設施多先進,恰因為名校集中了名師,可以將孩子培養得比在普通學校及薄弱學校成績更好、在成長和成纔競爭中更佔優勢。而淡化教師校籍,促成各類教師資源在不同學校之間的持續流動,對縮小名校與薄弱學校之間的教育水平落差,達成教育均衡,無疑會有長效、根本的改善。
然而,好制度更需要考慮周詳,纔可能長期實行,落到實處,而不致淪為走形式、念歪經。仍以教師“輪崗”制改革為例。目前我國的中小學教師雖由教育部門管理和提供教學、專業指導,卻多數是與學校形成聘用關系的。管理部門對教師流動作出硬性規定,是否合理合法,尚待商榷或完善。每所學校自有其風氣、特色、辦學追求,教師也自有其選擇權利、個人興趣、家庭因素和專業發展等權益需要考量。如果不能在整個制度中加以足夠考慮,將對學校辦學主體、教師個人權利的尊重放在重要位置加以綜合考慮,兩者皆會有“被參與”感,消極敷衍而非積極主動,最終影響到改革的落實。
在一個問題千頭萬緒、相互緊密糾纏如一團亂麻的時代,社會領域改革很難再單邊突進、“一招鮮”讓所有人叫好。改變教育等社會資源分布的不均衡狀況,非一日之功。任何制度設計,一定要學會多方利益間的均衡妥協、彈鋼琴,而不能靠講覺悟、搞運動。惟有這樣,纔能走得長遠、可持續,不致三天兩頭“推陳出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