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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販子因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已被批捕
因為父母離異,11歲的南川區女孩秀秀(化名)離家出走,流落在北碚街頭。後來,人販子施以小恩小惠取得她的信任。14歲這年,她以6000元的價格被賣到河南農村給人當了媳婦。
5年中,秀秀在監視中苦苦煎熬。去年底,她以回家請父母去河南辦婚事為由,回到老家。成年的她,想起人販子對她的傷害,她撥通了110。
鑒於秀秀案發時還是未成年人,北碚區檢察院迅速啟動未成年人辦案機制。日前,當初拐走秀秀的三個人販子已被檢方批准逮捕。
離家
家庭破碎讓她流落街頭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秀秀今年19歲,家住南川區農村。小的時候,她聰明活潑,在家裡很受父母寵愛。在學校,因為聰穎好學,老師同學也都喜歡她。
但這一切隨著她父母的離異而改變。
2004年,秀秀的父母離異,家庭瞬間分崩離析。那個時候,在農村,離婚仍是不光彩,遭人嘲笑之事。父母離了婚,秀秀在外人面前抬不起頭。父母因為分手,追求自己的新生活,也不願意管她。
感到自己遭到拋棄,秀秀無心學習。最終,11歲的她選擇離家出走,外出闖蕩。
夫婦倆假仁假義將她騙了
秀秀出門時,身上只揣了幾十元錢。她買了一張車票,坐到重慶。身上錢花光了,她便四處流浪。
最初在渝中區,秀秀白天拾荒換錢,晚上就露宿街頭或橋洞下。不久,她來到北碚區撿礦泉水瓶換零花錢,這樣食不果腹的日子過了兩年。
2006年,秀秀13歲了,她在北碚街頭撿礦泉水瓶時,經常碰到一個年輕女子,對方都會交給她幾個空礦泉水瓶。久而久之,兩人混熟了。
辦案檢察官透露,該女子姓董,老公姓劉,兩人是璧山縣人,年紀比秀秀大10歲左右。兩人看見尚未成年的秀秀無人管教,便經常套近乎,還常請秀秀去家裡吃飯,讓她住。
拐賣
6000元被騙到河南當媳婦
有了一個『家』,秀秀對董、劉兩人感激不盡。但交往一年後,秀秀纔發現兩人的真實面目。
據秀秀陳述,2007年夏天,夫婦倆說帶她去打工掙錢,來到了河南省新鄉市。隨後,兩人又伙同石某將她帶到原陽縣官廠鄉,獨自留在了當地20多歲的村民李某的家中。要出門,不允許;每走一步,都有李某的父母跟隨。
當時,秀秀只有14歲,她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過了幾天,李某告訴她,她已是他的老婆,是他父母花6000元買來的。
聽到這話,秀秀有如五雷轟頂。一個弱女子,只身在外,手無寸鐵,她不知該怎麼辦,只得順從。
事後,人販子劉某交代,秀秀賣成6000元,對方另外還付了100元車費,總計6100元。事成之後,他分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