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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女兒曾悄悄回過老家
秀秀說,『老公』李某還是很關照她,但是他的父母擔心她逃跑,經常威脅她,不准她一個人上街,不准與陌生人交往。
直到2010年,秀秀被李某及其父母『監視居住』了三年後,在17歲時產下一個女嬰。
秀秀告訴檢察官,離家多年,她很想回家,但苦於沒有自由,身上又沒有錢。生下小孩之後,就哀求『老公』,讓她給父親寫信,讓他寄點錢過來給娃兒買衣服。
李某想,反正生米已煮成了熟飯,寄點錢過來還可以解決經濟困難,就讓她寫信。但寫信的內容,要經過他審查。
通了幾次信之後,李某答應將銀行卡給她,讓『岳父』匯錢。沒多久,秀秀的父親匯了700元到銀行卡上。
一天,秀秀抱著女兒,謊稱上街取錢買衣服,悄悄踏上了回家鄉的火車。到重慶之後,她憑著兒時的記憶,轉了幾趟車,終於回到魂牽夢縈的老家。
然而,在家住了兩三個月,『老公』根據信上的地址,從河南找來,要帶她回家。李某承諾,她回家之後,一定好好待她,好好生活。
秀秀心軟,覺得李某心眼不是很壞,於是抱起孩子又跟他回去了。
報警
借口辦婚事請父母回到老家
由於看見『兒媳』私自跑回了老家,還能夠順利地回來,李某的父母逐漸對秀秀放松了警惕。但是,威脅的話還是時常在秀秀耳邊響起,『如果抱起娃兒亂跑,有你好看的!』
之後,隨著年齡的增大,秀秀開始審視自己的生活。她覺得自己很不幸,她恨那幾個人販子。她認為,雖然自己恨那幾個人販子,但在河南,自己孤身一人,身不由己。於是,她決定想辦法再次回家。
去年9月底,秀秀向李某家人提出,准備抱孩子回家請父母前來籌辦婚事。李某父母答應了她的請求,但只准她一人回家,孩子留下。他們以為,孩子留在河南,秀秀終究會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