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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麼樣的孩子適合“在家上學”?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教育與人類發展系主任劉雲杉認為,當前選擇在公立學校外進行自己的教育嘗試的家長更多是中產階級,他們對教育權利的再理解決定了他們的行為,這是中國日益壯大的社會力量在教育權利上的表達。
“‘在家上學’的孩子與在公立學校的孩子們區別不大,但是與家長的教育背景、視野、職業、家庭收入等有關系。”李新玲表示,“在家上學”的實踐者確實需要一定的家庭經濟保障,但並非需要花費巨額的學費。
雖說“在家上學”得到了一些專家和家長的認同,但他們同時表示,“在家上學”並不適合所有孩子。
葦杭書院院長楊汝清認為,“在家上學”可能推動我們現代教育的發展,但不是所有自由自主教育都是好的,必須因時制宜,因地制宜。我們必須讓孩子認識到學校教育和我們家庭教育是什麼關系。他表示,並不贊同讓孩子脫離體制教育,完全接受家庭的教育。
走向何方?
自“在家上學”出現以來,其在國內的合法地位問題一直飽受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都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免予入學的,由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
《義務教育法》要求孩子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源於此,不合法就成了“在家上學”首先要面對的問題。隨之而來的就是與傳統學校教育的對接問題,“體制外”的孩子如果要參加中考高考(),學籍又是一個大問題。
對比美國,“在家上學”的背後有著完備的法律支持。
“在家上學”在美國出現時,曾遭遇強烈的爭議。但自1993年起,美國各州先後通過了父母自教自養的法案,確立了“在家上學”的合法地位。加之其家校聯合機制的成熟,“在家上學”與公立學校之間形成了很好的對接機制:“在家上學”的孩子隨時進入公立或私立學校繼續學習,而公立學校的設施也向“在家上學”的孩子開放。有些州有“家庭學校”教育法,規定“在家上學”必須完成公立學校的法定課程和考試。
“‘在家上學’更多是非制度化的教育。面對新事物,一方面是開放,另一方面也需要謹慎。我們思維中太容易有‘是’和‘非’、‘黑’和‘白’的二分法,但更需要的應該是‘得’和‘失’的分法。”劉雲杉認為,我們可能對公立教育有所逃避,但並不意味著“在家上學”就能替代學校教育,也不能用過於浪漫主義的眼光把“在家上學”看成烏托邦。另類學校和體制內學校兩個軌道之間如何連接,是我們應當考慮的問題。
劉雲杉說,“在家上學”最為理想的設計,應該是生命教育、情感教育和生活教育的結合。家長也好,社會也好,有充分的教育表達權,在家學習應該學什麼,如何學,也需要謹慎面對。“在家上學”應該和制度化學校特征互為補充,而不是替代的非制度化教育,這樣纔能有一個更為良性的發展。她表示,好的教育,不是看最快的群體拿到什麼,而是應該看到跑得最慢的人在這個學校裡是不是感到自在,是不是得到尊重,是不是有所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