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一、什麼是高職自主招生
所謂高職的自主招生,是指由學校自主進行入學測試、自主確定入學標准、自主實施招生錄取,考生參加院校自主招生測試合格後,可直接被錄取,不用再參加高考。
二、學校錄取的主要依據
試點院校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自主確定入學標准,原則上應包含:1、試點院校組織的綜合能力測試筆試成績;2、試點院校組織的面試、實操能力測試成績;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成績(高中會考成績等);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的評語或中學的推介材料。各試點院校根據專業特點和入學需要自主確定入學標准,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已參加2010年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報名辦法:考生按試點院校的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考生在辦理報名手續時,須填寫試點院校印制的《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報名表》,並向招生學校提供加蓋中學公章的推介材料,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畢業生綜
合素質評價報告冊》,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學生考試成績登記表》、《高中學生評語表》(學籍卡正反面)。考生本人應認真、慎重填寫報名表,並對其真實性和准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
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表》經本人及家長確認上交後,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所在中學或單位應向考生出具加蓋學校公章的相關推介材料。
每名考生限報一所試點院校。
(三)報名時間:3月上旬,試點院校公布招生章程,3月中下旬辦理報名手續。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執行。試點院校可在此基礎上,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合法、合理的補充規定,並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考生須根據招生院校要求提供高考體檢結果。
四、收費標准
試點院校參照國家統一高考的收費標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