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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命題人的試題解析
這套書規格很高,注明是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組編(我經常戲稱他是備考的規范性文件,絕不為過),在欽定三件套中也是規格最高的。說他是考生備考的圭臬、法寶絲毫不過分。試題解析分兩種版本:一、匯編的形式,按照部門法把幾年、乃至10年的試題匯集在一起。二、每年一冊。按照年份出版發行。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主編的《國家司法考試試題解析》一書對每道試題的解析都由以下部分構成:一、試題本身、二、參考答案、三、主要依據的法律規定、四、考點、五、設題陷阱、六、常見錯誤、七、解題思路和方法分析。如果你把這套書看到八九不離十了,你100%會形成我說的“題感”,拿高分是不在話下的。能拿下這套書的做輔導老師也是沒有問題的。
命題人把自己試題的設計思路、考點等等和盤托出,這是比輔導班老師講的重要百倍的真金白銀,但是考生往往是不識貨的。司法考試輔導市場和其他市場一樣是躁動的,考生的需求構築了這一市場的需求,市場最大的特點就是認知的分歧。統一無市場、分歧市場在。現在授課老師都沒有真正能認識到這套書的價值,他們認識不到嗎?當然不是,是他們盡其所能回避這套書的。考生真正接受這套書還應該有相當的時間,宣傳也許會縮短這一進程。輔導的師資一般回避的原因,不外乎考慮會加重他們授課負擔,打亂他們不痛不癢的、舒舒服服的講解部門法知識點,他們見到這套書會有一種十足的、說不出來的相形見絀之尷尬。
六、形成題感心摹手追
談到題感我一直懷著敬畏之情,第一、題感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做題之境。第二、題感集中體現在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單選題、主觀題無題感可言。我曾經說過,三體運動很難把握,當出現四個選項,那簡直是無法想的,簡直是萬花筒、天旋地轉了。所以我說,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是跳躍、閃爍的精靈。考生很難把握她,她時而撲朔迷離、時而如隱若現、時而熠熠生輝。我始終對多選題懷著一份敬畏之情。因為他決定著考生的命運。我很少做題,但是當看到多選題自己做錯了,我會一直放不下,揮之不去。我一直有一個想法,就是司法考試能不能變革為1200分制,多選題每題4分,這樣每年雲集在及格線附近的考生,密度可以縮小50%。錄取也更嚴謹、更趨合理,而又不加重考生的負擔。
考生剛開始做多選題一般的正確率20%左右,有時做10道,可能只對一道,甚至全錯。經過刻苦練習、仔細揣摩解析,能夠把正確率提高到50%就會信心大增,做起題來感覺神清氣爽、心曠神怡,題感就來了。多選題正確率達到50%的考生是100%可以通過司法考試的。
說得簡明扼要,備考就是把多選題正確率提高到50%,通過司法考試就不在話下了。
題感就是做題的一種感應狀態,心摹手追,如有神助。考生從小到大應該做過無數的試題。為什麼司法考試存在一個現象就是理工科考生容易通過司法考試。首先、他們的應試能力很強,習慣於利用定理、定律、公理、公式解決問題,法律規定在他們看來就是解決問題的定律。其次、我們的命題人都是法學大家,他們只知道法學教育領域的考生易出現的問題、容易犯的錯誤,不知道理工科考生學法會出現的問題(我認為他們也知道,但是要針對法律專業的考生,畢竟此類考生構成考生群體的絕大多數。形成了自家人難為自家人的局面。理工科、外語專業的考生在他們看來是不按照套路出牌的。第三、理工科考生思維訓練嚴謹,做試題是家常便飯。做題技巧純熟,卷面整體把握能力很強。
我之所以強調、呼喚應試輔導,引導考生盡可能對題目感興趣,在於現在尚無應試型的輔導,考生只有依托於命題人的試題解析來自我解決這一備考應試問題。我原來以為,命題人的試題解析一出,在輔導老師會產生轟動效應,有一批老師從此走上應試型講授的路途,至少是探索一下。沒有,說明輔導老師自身功力不夠、水准不夠、下得功夫也不夠。對於他們來說,看一本笑話大全比看命題人試題解析輕松百倍,在課堂上更為實用。
而決定考生命運的多選題、不定項選擇題,考生是無法像授課老師一樣回避的,除非他放棄或不想通過今年的司法考試。
應試型輔導和多選題傳授萬馬齊喑的狀態還要維持多久,很難講,5年也是他、10年也是他。沒有那個講輔導的下功夫鑽研試題解析,因為學識不及,做起來是一件吃苦受累不討好的事情。但是,如果做好了就可以瞬間一統河山了或重整河山。
我們中國自上而下都有一種現象:談什麼的時候沒什麼,比如考生奢談信心,說明他們沒有信心;上個世紀初高呼振興中華,說明中華不振;近5年說是遏制房價,房價卻一飛衝天。司法考試輔導也是如此,高喊應試型的,講的卻是部門法之皮毛。《國家司法考試試題解析》出版10年來,未有人深入研習,足見輔導市場之浮躁。(作者:黃甦 國家司法考試培訓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