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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閱讀環節處理得好對記憶幫助很大
首先,閱讀解決好了,就是在理解基礎上的記憶。另外,閱讀解決好了,有的考點、法條都有了較清晰的輪廓,稍下功夫就進一步固化下來了,甚至閱讀好的,有些內容的記憶在閱讀中就完成了。司法考試還是以記憶為核心的考試,只要是閉卷考試就不能忽視記憶。既便是開卷的考試記憶也很重要,從大腦調取和你現場現翻現找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碼事,考試不會給你翻閱法條的時間的。
記憶的基礎是閱讀、理解,但是有的同學就是記憶力好,死記硬背,一樣也通過了司法考試。閱讀無論你如何的投入,做得再出色也代替不了記憶、背誦。盡管。有的考生會在閱讀中記住一些考點、法條,有些考生記憶的方式就是反復閱讀,但是,閱讀和記憶還是兩個不同的環節。
閱讀中考生會發現,我們的輔導用書70%的內容實際上是對法律法規的系統闡述、解釋。閱讀的過程,也可以表述為對記憶內容給予充分理解的過程。
三、重點法條覆蓋80%的考點記憶尤其重要
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十年前的觀點:1萬多條法律規定、司法解釋,其中2000多條覆蓋了80%的考點。就這一觀點還是適用的。我們考生只要記憶住3000條上下的重點法條,通過司法考試真正是充滿信心了。考生的信心來源,可以說是記憶、背誦,這一關解決好,考生總是信心滿滿的。就和我們學外語一樣,記憶5000個單詞的考生,已經不去談信心了,他談的是實力,只有記憶500個單詞的考生纔會談信心,因為沒有實力來支橕。
法條的記憶是存在誤區的,比如有的人說記憶法條要弄清法條的邏輯結構;記憶法條要了解法條的立法背景。這些都是不懂得司法考試,不懂學習方法的誤導。現在寫攻略心得有相當一部分是抄襲我的觀點,這還好,畢竟對考生有幫助;有一部分就是為寫而寫,瞎編胡寫為教學做宣傳。
記憶法條和邏輯結構、法律規范的劃分沒有任何關系。我們每天都在語言表達,全世界沒有一個人在表達之前,先考慮主謂賓結構的語法問題;我們從小就背誦吳楚材、吳調侯叔侄編注的古文觀止,我們從來沒有了解過虛詞。司法考試考生中沒有一個會分析法條的邏輯結構、法律規范的劃分進而記憶法條的。記憶考點法條就是單純記憶,能記憶下來就可以。
另外還胡扯什麼了解立法背景,這更是一派胡言。誰都知道,立法過程就是屁股決定大腦的問題,不是觀點決定立場的問題。比如物權法立法,當涉及到銀行、國土資源部、城鄉建設部的利益時,他們的代表都會爭得面紅耳赤,沒有人考慮立法原理、立法技術等等。立法就是求得利益均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