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雲"客戶端 |
|||
無視剛性需求的存在,無視教改及教育資源公平配置這兩個目前很難改觀的大難題,對有償家教,『禁』的最終結果是流於形式,『放』的結果則是放大亂象。
有時候,同類的立法對象在不同省區往往呈現不同的價值判斷和取向,甚至於彼此完全相背。
最新的例子來自昨日(20日)新華社的一則消息,浙江省擬立法開放在校教師有償家教。而幾天前,同樣是新華社發布消息,山東省擬立法禁止在校教師有償家教。
有償家教成為社會焦點話題已有多年,引發各種爭議、矛盾及衝突也非一天兩天。針對同一個社會性難題,兩省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取向完全相背。前者的立法取向是,既然禁不住,不如承認現狀而采取有限度的『放』;後者的立法取向是,既然社會對有償家教的不滿意度高於滿意度,那就加碼『禁』之力度。
兩省擬議中的『禁』或『放』之專門法條,均夾帶在各自省份『九年制義務教育條例(草案)』中,不同之處在於,前者的『條例草案』已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初審,後者之『條例草案』剛公布社會征求意見。相同之處是,無論『禁』或『放』,兩省法學界、民間甚至於人大常委們之間,爭論都異常激烈。
以新聞評論辨析『禁』與『放』之爭,很容易陷入『堵』與『疏』的巢穴而流於空議,以需求決定供給做視角,以及從立法社會效果的層面議論這一尷尬現象,也許更易開啟新的思考(辨)視窗。
火車票難買滋生黃牛,外匯管制催生地下交易,出租車營運實行行政許可市場准入導致營運證被爆炒,前兩天有則新聞說北方一大城市被炒到每本40萬元天價。這類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見而熟視無睹的現象,所揭示的恰是需求決定供給的朴素道理。有償家教也一樣,由於需求是剛性的,後者纔會應運而生並漸漸形成一個灰色的規模市場。另外,從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整個教育圍著高考指揮棒轉,則進一步刺激這個灰色市場之規模,直至行政機構乃至立法機關不得不出面加以乾涉。可嘆,無視不健康的需求客觀存在,無視教改及教育資源公平配置這兩個目前很難改觀的大難題,『禁』的最終結果是流於形式,『放』的結果則是放大亂象。
我下『禁』與『放』皆難收成效之預判,並無嘲諷立法者的善意和初衷之意。但立法者更須講究智慧,這首先涉及到立法社會效果的評估與算計:如果『禁』要真正收效,執法成本極為高昂,熟人社會系典型的人情社會,若『禁』不住,采取端掉教師飯碗(執教資格)作為最高處罰,廣大教師會願意麼,一定會生出新的變通術,上演老鼠戲貓的活劇來;如果『放』,哪怕只是『有限度放』,則首先面臨執法監控成本極高的大難題。撇開有形成本而計較無形成本則更不經濟,辛辛苦苦弄出一部地方法規來,因執行不了而只作為花瓶供著,無疑會進一步加劇全社會的『法制虛無主義』傾向。中國本來就缺乏法制意識,這類軟殺傷對法制意識嫩苗的殺傷力,比直接踐踏法制更為可怕。
愚以為,兩省為貫徹《義務教育法》作地方配套立法很有必要,至於是否把有償家教之『禁』與『放』納入專門法條還可再作思量。缺乏可操作性的法條最終只起裝點門面應景作用,這在現實生活中的例子不勝枚舉。在經濟與社會兩個層面,有時候,目前做不到的事情不妨先順其自然為好,立法也如此。(魯寧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