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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多數學校和老師對懲戒教育『談虎色變』時,近日我市一所學校率先出臺懲戒條例,內容包括嚴重違規、屢教不改的學生可以關小屋子反省,可以要求家長帶其回家等一系列規定。
對此,支持的人表示,現在的教育太寬容,懲戒教育是給學生『補鈣』,讓孩子經得起挫折;也有人說,懲戒的『度』很難把握,容易成為體罰的借口。
懲戒教育,是耶非耶?近日,本報深度報道組記者對此進行了深入采訪。
A一學校推出懲戒條例,獲家長委員會通過
B一味賞識而缺乏懲戒,教育可能缺『鈣』
在美國,違紀可能會被打屁股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
非正當理由不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單門學科累計三次以上,或總累計五次以上的;
男生燙卷發、蓄怪發、蓄長發,女生燙卷發、濃妝艷抹、戴貴重飾品,以及學生染彩發、留怪異發型、穿奇裝異服和拖鞋等與中學生儀表不相符合的;
上課時和老師頂撞影響正常教育秩序的;
在校內打撲克、玩游戲機和手機的;
……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在公共場所亂涂亂畫或將垃圾倒入非指定處;
搞惡作劇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在教學區、生活區或集體場所哄鬧,造成秩序混亂的;
談情說愛或去偏僻處,有親密行為者;
帶危險物品(如管制刀具、打火機等)到校的;
……
南外仙林分校的懲戒條例今年年初開始醞釀,經家長委員會通過後,本學期開始在全校試行。
根據條例,懲戒手段包括了年級組訓戒、通報批評、嚴重警告、記大過、留校察看、勸退等。而且學校明確規定,對受到通報批評以上的學生,教師可視其態度分別給予在特定地點反省、家長帶回家反省等懲戒。
記者了解到,所謂的『在特定地點反省』,實際上就是教師有權讓一些破壞性較大、屢教不改的學生在指定的小房子裡進行反省;而情節更嚴重的則會要求家長把孩子帶回家一段時間,等學生認識到錯誤、改過後纔可以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