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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懲戒教育
方式一瞥
記者了解到,雖然目前我國對教師有沒有懲戒權沒有明確說法,但在國外,無論是歐美,還是澳洲,教師都有懲戒權,甚至允許體罰學生。
安娜是南京一中的外籍教師,來自美國。她告訴記者,在美國,大多數州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學校可以對學生進行體罰。不過體罰有嚴格的規定,而且要適度、合理。
安娜說,在美國,學生入學的時候,家長就會和學校簽訂一份協議,表明是否同意對孩子進行體罰。如果學生在校嚴重違紀,在老師說服教育等辦法都無效的情況下纔可以實施體罰,而且體罰不允許當著其他學生的面,還必須有證人在場。
『體罰時,必須打孩子身上肉多的部位,比如屁股,用的木板也有規定,不能太長也不能太厚,不能對孩子造成傷害。』安娜說,『根據規定,與受罰的學生發生衝突的老師還不能對學生實施體罰。』
據介紹,除了體罰外,像關小房子、要求學生短期停學等懲戒辦法在美國也很普遍。
游府西街小學澳籍校長艾琳表示,雖然澳大利亞的學校一般不對學生進行體罰,但懲戒措施有不少。學校教育應該讓孩子知道,做任何事都是有後果的,如果違反了規則,就應該接受一定的懲戒。
『如果是小學生在課堂上有不良行為,老師會給予警告,並把名字記在黑板上;如果還犯同樣的錯誤,學生會被要求到教室外面反省2分鍾,或者罰他不能參與活動;如果屢教不改,學生會被要求在教室外面呆更久,還會被送到校長室反省。』艾琳說,她還把這些懲戒方式用到了游小國際部。
記者還了解到,幾年前,韓國通過了《教育處罰法》,對學生的處罰非常明確,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打小腿10下等,規定十分詳細。而英國教師的懲戒權包括:罰寫作文、周末不讓回家、停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