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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擬定的
天津市關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關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天津市關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辦發〔2007〕34號)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財政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通知》(教師〔2010〕2號)要求,確保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學任教,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是指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從2007年秋季開始招收免費師范生,首屆免費師范生將於2011年暑期畢業。為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教育、人力社保、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並實施就業方案,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區縣人民政府也應建立相應工作機制。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指導、落實工作崗位、辦理派遣和接收工作;人力社保部門負責免費師范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的編制;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
二、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文件規定,落實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所需編制。市教委要統一掌握本市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情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各區縣應首先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後出的辦法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有編有崗。
三、免費師范畢業生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後,按照國辦發〔2007〕34號文件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雙向選擇就業,履行國家義務。市教委負責組織區縣教育局、用人學校與免費師范畢業生進行雙向選擇,及時公布各區縣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信息,並組織多種形式的供需見面活動,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
四、畢業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由培養學校直接遷轉至用人學校及用人學校所在地戶籍部門;畢業前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安排回生源所在區縣中小學任教,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區縣教育局,由區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的中小學校任教。確有特殊情況,要求到外省市任教的,需經培養學校審核、市教委批准。
五、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由城鎮學校所在區縣教育局結合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對口支援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服務期間仍然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區縣人民政府和農村學校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任教服務提供周轉住房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六、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規定的任教服務期內,可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市教委批准。區縣教育局負責在本區縣就業的免費師范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並記入人事檔案,負責管理違約者退還的免費教育費用和違約金,公布違約記錄,並將相關情況報市教委備案。
七、區縣人民政府和市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按規定完成本地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區縣,不得招聘其他教師。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建立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督查機制,每年進行檢查並采取適當方式公布結果。
八、保障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是落實師范生免費教育示范性舉措的關鍵環節。市有關部門、各區縣人民政府及相關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重大戰略意義,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研究制定免費師范畢業生穩定就業和安心從教的政策措施,為培養造就一大批優秀中小學教師創造條件。各區縣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附件:天津市接收和安排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程序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天津市財政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