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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接收和安排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
免費師范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工作程序
為規范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以下簡稱免費師范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學任教的安排和接收工作,根據《天津市關於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程序。
一、市教委負責聯系免費師范生培養學校,於每年10月底前匯集免費師范生信息,編制下一年度免費師范畢業生定向安排計劃,經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和市財政局等部門會簽後,下達相關區縣教育局執行。
二、依據市下達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定向安排計劃,相關區縣教育局會同人力社保、機構編制部門,結合下一年度中小學校教師補充實際需要,按照崗位需求與定向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數之比不低於3?1的比例(其中城鎮學校崗位需求不少於畢業生數),
編制本區縣免費師范畢業生崗位需求計劃,並於每年11月底前報市教委備案。
三、相關區縣教育局按照市教委確定的統一時間、統一事項要求,於每年12月底前,采取網上公布方式,讓免費師范生培養學校和免費師范畢業生了解崗位需求信息、雙向選擇方式、面試考核要求和時間進度安排等,讓本區縣崗位需求學校了解免費師范畢業生個人基本信息,確保公示信息通達相關的每所學校和免費師范畢業生本人。
四、相關區縣按照市教委統一部署,於每年3月份組織免費師范畢業生與崗位需求學校供需見面會,同時進行免費師范畢業生面試考核、體檢和核驗證件等項工作。相關區縣要為免費師范畢業生與崗位需求學校的供需見面提供全程服務,確保雙向選擇無縫對接。區縣教育局在每年4月15日前將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情況報市教委。
五、市教委於每年4月底前,將在3月份雙向選擇中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情況反饋相關區縣教育局。相關區縣針對戶籍屬本區縣但尚未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按照雙向選擇與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於5月份再組織本區縣免費師范畢業生與崗位需求學校供需見面會,同時進行免費師范畢業生面試考核、體檢和核驗證件等項工作,確保為每位免費師范畢業生落實好任教學校。
六、在區縣教育局統籌指導下,由接收畢業生學校與免費師范畢業生培養學校及免費師范畢業生本人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應明確三方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每位畢業生有編有崗。區縣教育局留存一份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並將匯總情況於每年6月底前報市教委備案。
七、若免費師范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的任職學校為城鎮學校,由城鎮學校所在區縣教育局結合城鎮教師對口支援農村教育工作,安排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二年。年6月底前須落實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的任職學校和任教學校,並由區縣教育局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
八、免費師范畢業生本人將簽訂的就業協議書交培養學校,由培養學校所在省區市大學生就業機構簽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後,持該證在規定時間內到簽約學校所在區縣教育局報到。
九、區縣教育局要對免費師范畢業生進行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教師職業理想和信念以及做好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任教學校要與免費師范畢業生簽訂聘任合同,安排教學工作,進行日常管理、考核,並將該生日常表現及考核結果及時反饋該生任職學校。
十、每年8月底前,各相關區縣教育局負責匯總應屆免費師范畢業生的任職學校和任教學校等相關信息,上報市教委,並分別抄送本區縣人力社保、機構編制和財政部門。市教委匯總區縣相關信息後,抄送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和市財政局備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