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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農村考生如何傾斜
“在現實中,確有一些凸顯個性化差異的考生做不到學科的全面發展,但可以為社會做出全面發展的考生做不出的成績。”左惟說。
從最初作為選偏纔、怪纔的高考補充方式,到今年致力於社會公平,高校自主招生的每一步探索,都意味著對現有高考體制下的某些利益群體的觸動。許多時候,來自方方面面的無形壓力往往使高校的自主招生錄取扛不起程序正義的旗幟;而重拾缺失已久的信用倫理,則更需要跨過那道信息不能公開的障礙。
自主招生的公信力,就是在伴隨公眾的質疑中一路走低的。即使教育部在最近下發的一份通知中要求,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在確定參加本校考核的申請考生時,應向學科專業方面表現突出的考生、向紮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向農村地區中學或考生等適當傾斜。
有專家質疑:不按考生的實際考試分數和大學的實際評價結果進行錄取,其中可能會有貓膩;在近年來高校自主招生對搶生源樂此不疲的背景下,名校們會給農村考生真正的實惠嗎?給農村考生的名額會落到實處嗎?
其實,向農村生傾斜的政策得到社會認可,從而為自主招生樹立公信力的途徑並不遙遠。比如,可考慮由教授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制訂明確的面向農村地區考生的評價標准,並將標准公開,以便公眾監督。
有專家建議,如果在自主招生評價中,添入地區因素和家庭因素的加分評價,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教育對貧困家庭學生所處的相對薄弱的教育環境的“校正”。還有,高校自主招生一貫的單一分數標准(有的竟規定入選“計劃”的考生將在高考中享受30至60分的加分),難以體現對學生能力及其素質的全面評價。對此,應考慮實行多元評價體系,以客觀評價考生。
熊丙奇強調,從分數評價轉向多元評價,這個全新的價值理念,特別需要通過自主招生高校向社會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