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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問題在其他國家發展過程中都出現過。美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要求,未滿14歲的孩子時刻不能缺失監護。那麼怎麼辦?美國、日本的做法是學校為中小學生辦課餘“俱樂部”,小孩子進托管部的大房子,有飲水、餅乾、圖書、玩具,室外有沙坑、球場,愛玩什麼就玩什麼。大一些的孩子則報名參加興趣班,藝術、體育、做飯、修理、種樹,真的是全憑興趣,與當明星、考試考級無關。這些活動都有法規依據,由政府投入,有專人輔導和照顧,但不收費用。
我們怎麼辦?在當前學校辦托管部、興趣班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家長要認識到孩子課餘生活的重要性,負起責任來,動用智慧,為孩子創造一個自由休息和玩耍的空間。
首先,要把居民小區還原為孩子玩耍游戲的安全地帶。從法理上講,小區建設的費用都由業主付出,繳納了物業費,小區內場地設施就應該為居民服務。小區保安有責任管好治安和進出車輛。家長也應拿出高考時維護考場環境那樣的勇氣,聯手提出並實現自己的合理要求。前些年,為迎奧運,大城市動用公款修建了不少健身設施。據觀察,這些器材多是為中老年人轉腰掄臂設計的,利用率很低,恰恰缺少孩子們喜歡的籃板、球門等,這一情況應該改變。
家長們既然如此關愛孩子,不惜投入,那麼何不成立協作組織,輪流擔任輔導員、教練?比如雙休日裡,爸爸們可以輪流帶男孩玩球、游戲,幾撥人馬之間打比賽;媽媽們可以按專長教女孩們做手工、學裁剪、學廚藝。還可以幾家組隊,帶孩子去郊外爬山、遠足。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給孩子自己做主的時間。如果做不到每天一小時的話,至少雙休日要有一天或半天時間孩子自己說了算。哪怕多睡一會兒,哪怕坐在那兒發呆。孩子的成長發育需要休息,需要逐步學會自主,需要適應在無競爭的情況下與人平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