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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閱讀能提高300多分,但無法保證通過
考生到340分的幾乎都是在閱讀上下了大功夫的,他們的分數可以說就是依靠閱讀得來的,閱讀可以使您拿到340分,但是無法通過司法考試。我見過不閱讀輔導用書通過司法考試的,如果考生基礎紮實的不應該在閱讀上花費那麼多時間。
閱讀我有時管它叫做妥協行為,因為在備考三種行為模式中,閱讀是最輕松地,在我看來閱讀就是享受。古中國的文人,就是左手持書卷,瀏覽一頁後,右手揮灑的翻去一頁。大家也許可以想象那是多麼恬適的生存狀態;也明白為什麼古籍向右翻的道理了。
四、閱讀的本末倒置閱讀應該是讀輔導用書、法律法規、試題解析,結果的情形:閱讀佔去了備考80%的時間,閱讀輔導用書的佔去了閱讀時間的80%,有些本末倒置。如果考到340分的考生,拿出大塊的時間做有張力的試題訓練、記憶訓練,他會很快、很順利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至於考到300分左右的考生,有的知識點是需要閱讀、理解、鞏固一下。但是要提高理解的能力、高度,僅靠閱讀不行,還是要輔以試題練習、看命題人的試題解析。
無論怎麼強調,考生也會把80%左右的時間給了輔導用書,這和輔導班的低端培訓模式很是關聯。因為輔導班就是這樣,先行預熱班、基礎理論班、提高強化班、法條串講班都是一個套路、一個講法:捋書、梳理部門法。完整的聽下來的考生等於粗糙的捋了4遍書。
結果弄得考生以為看輔導用書就是備考,其實閱讀法條、試題解析在備考的中後期遠比輔導用書重要。